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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春节期间安定有序

发布日期:2024-02-18来源: 市委统战部作者:统战部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1)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专题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对加强组织保障和消除安全隐患、禁止燃烧高香大蜡,提倡使用环保香,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安全检查重点、频次及考核结果运用。

(2)“全覆盖”排查治理,织密安全网络消除安全隐患。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深入全市46个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成效。各县市区(园区)宗教工作部门对全市162个宗教活动场所在建筑、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地各场所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在春节前全部整改完成、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安全防范和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应急值守方案和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原则,划分4个工作组督导各县(市、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市、县两级民宗部门配齐人员在重点活动场所蹲点值守。春节期间,全市162个宗教活动场所稳定有序,未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