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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30作者:tongzhanbu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绵阳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处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指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根据绵编发(1990)097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管理民主党派机关公共事务。1、负责固定资产、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修;2、负责民主党派有关共用经费的管理;3、负责民主党派机关的收支、安全保卫工作;4、负责民主党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安排,并组织落实;5、负责民主党派机关的其他后勤服务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民管处(含民主党派机关)编制数为53名,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截止2015年12月末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2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绵阳市民管处(含7个民主党派)收入预算总额748万元,较2016年减少37.66万元,下降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

(一)收支预算情况

1、绵阳市民管处2017年收入预算748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减少37.66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绵阳市民管处2017年支出预算748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52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0%,较2016年减少37.66万元。

②项目支出21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较2016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民管处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8万元,较2016年减少37.66万元,降低5%。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万元,较2016年减少37.66万元,降低5%;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万元,较2016年增加25万元,增长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较2016年减少74万元,减少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较2016年增加4万元,增长28%;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较2016年增加7万元,增长16%。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民管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含民主党派机关)529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含民主党派机关)219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业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办公楼日常维护。2、党派大楼运行管理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处(含7个民主党派)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43万元。

(一) 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几年来都未有超支现象发生。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交流或作接待和其他接待等方面。

(三)本部门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绵阳市民管处下属民建绵阳市委、民革绵阳市委、民进绵阳市委、民盟绵阳市委、九三学社绵阳市委、农工党绵阳市委、致公党绵阳市工委等7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7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绵阳市民管处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阳市民管处固定资产总额338.13万元。共有车辆1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处

2017年4月14日

 管理处2017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