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拟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交流活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交流活动。为确保活动高质量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评选,经评选确认后承担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交流活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交流活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交流活动
预算金额(万元):12.5
最高限价(万元):12.5
项目业主: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项目内容:组织12人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国、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进行学习交流,预计7天时间(含往返)。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交流活动
预算金额(万元):6.5
最高限价(万元):6.5
项目业主: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项目内容:组织5人到海南省等国、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示范区示范单位学习交流,预计5天时间(含往返)。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应具有效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会展服务、商务服务等相关领域
3.申请人应具备组织互观互学、教研交流等活动的经验
三、响应资料组成
见附件1-附件6。
四、响应资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 11:00
地 点:绵阳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室
五、开启
1.时 间:2023年12月1日 11:00
2.地 点:绵阳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室
六、其它补充事项
1.两个活动分开进行报价。
2.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
3.提交的响应资料(附件1-附件5)均应加盖鲜章。
4.响应资料应密封后现场递交,由评审小组现场开启密封响应资料。
5.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并宣布中选供应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A楼
联系电话:0816—2222148
(二)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筱漫
联系电话:0816—2223641
中共绵阳市委统战部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
初步报价书
致: 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以 元(大写: )承担 活动任务,按照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完成任务。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 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本授权书宣告:(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申请人全称)的(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申请文件,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承诺书
致: 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郑重承诺:
在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6
组织相关活动的经验证明材料(附相关合同)